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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 掟上今日子的里封面 第一话 掟上今日子的侦讯室)

    1

    初次见面。

    被这么一说,日怠井警部清清楚楚地想起一件极为讽刺的事,她不只是区区的侦探,也不只是区区的名侦探,而是忘却侦探——身为最快的侦探,同时也是忘却侦探。

    不,正因为是忘却侦探,所以才会是最快。

    因为她一旦睡着,记忆就会重置,所以无论什么样的事件,都必须在一天以内解决才行……之类的。既非虚张声势,也非夸大广告,事实上,她就是在日怠井警部面前,只以「一眨眼的工夫」把问题解决了。

    令人目不暇给的速度。

    可是严格说来,她只证明了被日怠井警部当成嫌犯的青年是无辜清白,并未揪出真凶,也没有帮忙破案……

    (「那部分就交给日怠井警部了。让我们都全力以赴喔!」)

    (明明还曾撂下如此不负责任的妄语……)

    看样子她已经全忘光了。真是名不虚传。

    别说案情,连日怠井警部是谁都忘了……当然,即使没被她撂下妄语,日怠井警部在之后也秉公处理,用虽然称不上最快,但也还算过得去的速度逮捕了那起案件的「真凶」,可是基于先前的理由,他并未亲自参与审讯。

    (没想到在那之后首次要审讯的对象,竟然就是当时为我的审讯生涯画下句点的忘却侦探——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孽缘啊)

    日怠井警部心中虽然充满问号,但却丝毫不动声色,依旧保持他不苟言笑的面无表情(尽管大家都说他那样才恐怖),慢条斯理地在忘却侦探的对面坐下,要求原本待在房间里、负责监视的警官离席……这在规定上有点介于灰色地带,但是日怠井警部的手法比较老派,认为审讯就是要一对一地独处,方能更快攻破对方的心防。

    随着岁月流转,这个手法在今日看来应该又更老派,然而面对久违的审讯,他不想改变态度……反正从上头派出日怠井警部的那一刻起(或者是当嫌犯是忘却侦探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大幅跳脱正常程序了。而且既然是最快的侦探,对于速战速决也想必不会有任何怨言吧。

    「初次见面,敝姓日怠井,阶级是警部。」

    试探性地回以「初次见面的寒暄」。

    「原来是警部大人啊,劳烦您亲自出马,真是愧不敢当。」

    忘却侦探神清气爽地灿笑着回答。

    而从其眼镜后面的瞳眸却是完全无法揣测她的真心。

    虽然看她一脸云淡风轻,但光是与日怠井警部在这么近的距离大眼瞪小眼还能侃侃而谈,就已经够诡异了——即便隔着桌子,换作是胆子比较小的人,纵使有点年纪,面对这种距离感、压迫感,就算吓到哭也不足为奇。

    对于手铐及腰绳也完全不为所动——明明是在装着铁窗、光线不充足的第四侦讯室里,依旧优雅得彷佛坐在露天咖啡座的椅子上。

    (原来如此,这家伙的确很「棘手」……就连在我遭称冤罪制造机的人生里,也没有对上过这种人。可是——)

    光是这个原因,尚不足以出动日怠井警部来负责审讯——毕竟上头就连忘却侦探究竟为何被捕都没告诉他——尽管如此,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派他来审讯,那么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因为他曾有过与忘却侦探交手的经验。

    如果要说有经验,无非是这方面的经验。

    日怠井警部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丢出第一个问题。

    「今日子小姐,你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吗?」

    「喔,完全没有头绪呢。一点印象也没有。」

    「我想也是。」

    2

    就算想审讯案情,但嫌犯本人却将最重要的「案情」忘得一干二净——这样的审讯根本无法成立。

    不难想像至今在这个房间里,负责审讯的员警与嫌犯之间到底展开过多少徒劳无功的攻防战……行使缄默权的嫌犯可能还比较好搞定。

    拥有忘却权的嫌犯。

    即便不是名侦探,也能推理出至今的来龙去脉——无非是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终于发现她是侦探,而且过去曾经协助解决发生在管辖内的案件,才把这个烫手山芋丢到曾经也是当事人的日怠井警部手上。

    这也无妨,可以理解。

    问题是,她眼下究竟因为了什么(连本人都不记得的)罪状被拘留……既然都铐上了手铐,显然已经不只是停留在重要参考人的阶段,而是确确实实地遭到逮捕。那,罪名到底是什么?

    再怎么十万火急,也应该先搞清楚这一点再进入侦讯室才对……莫非是与金钱有关?

    想起初遇时的情景,忘却侦探给人的印象,是个对于金钱锱铢必较的侦探……当时的嫌犯(委托人)为了换回自由,也支付了相当可观的费用。

    (难不成是逃税吗?)

    有可能。当时他就觉得很好奇,既然忘却侦探到了隔天,就会把已经解决的案子连同委托人等等的业务内容全忘光,这样要怎么缴税……然而,就算自己曾是与忘却侦探「交过手」的人,也不可能由他负责审讯逃漏税的嫌犯——毕竟日怠井警部是刑事部搜查一课的人。

    (既然如此,是暴力犯罪吗……)

    暴力小今。

    不,这可不好笑,就算是开玩笑也太不好笑了。如果这里不是日本,可能还勉强能博取个苦笑。

    不管怎样,即便忽略嫌犯是忘却侦探这点,仍然会衍生出一个很大的问题——虽说是台面下(而且还与检调方向彻底对立),警方这次却把好歹也是以前协助过办案的侦探,当成了凶恶犯罪的嫌犯逮捕到案。

    光是这样,足以被算是警方衣食父母的社会大众骂到臭头的材料就已经堆积如山了——说不定还会发展成媒体见猎心喜地跑来挖祖坟的连锁反应,使得千曲川署以前的丑闻全被挖出来。

    到时候,曾经风靡一时的冤罪警部——日怠井警部的存在肯定也会浮上水面。不,此时自己的名誉(或者是不名誉)一点都不重要……光是让犯罪者协助办案一事曝光,就会掀起满城风雨。而且,「在台面下请其协助调查」的事实,绝对会让事情更难收拾。

    (不过……光是铐上手铐、被腰绳限制行动、坐在侦讯室里,还不能断定她有罪……吧)

    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有怀疑时应做出有利于被告之认定。

    只是身为「与忘却侦探交过手的人」,也很难轻易相信她是无辜的……回想当时的种种,今日子小姐文静优雅却强势逼迫的搜查手法,如果要说是犯罪已经算是擦边球了,而且还是从非常伤人的角度进攻。

    既不能拿到台面上,也不算合法。

    (算了,真要这么说的话,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为不是犯罪……无论是什么样的行为,说到底多多少少都会触犯某些法律)

    正当日怠井警部兀自再次确认现状(法律的现状与自己的现状)时,一旁的今日子小姐始终笑咪咪的——她那平静至极的微笑,反而让人怀疑她该不会完全搞不清楚自己所处的现状吧。

    然而,绝不能被她的笑容唬住。因为这个侦探会用笑容来武装自己。

    即使是在满地是血、惨绝人寰的命案现场中,或是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里,这个侦探还是能保持同样的笑容——根据过去的传闻,不管面对的是残忍变态还是虐待狂魔,因为「反正到了明天就会忘记」,她都能泰然自若,处变不惊。

    那种无论是在命案现场还是修罗场中都能淡然处之的神经(没神经),才能让她不管是在封闭的侦讯室,还是面对着凶神恶煞的日怠井警部,也都能不为所动吧。

    (这对「冤罪制造机」而言,倒不失为一个好消息——至少单就这次的案子来说,我也不必担心她会招供出根本没犯下的罪状)

    「那么,我就从基本的问题开始请教了。今日子小姐,你还记得『今天的你』做了些什么吗?」

    「从这个问题来看,日怠井警部似乎比我还了解我自己的事。呵呵呵,我们以前是否一起吃过饭,还是一起解过谜呢?」

    希望是一起吃过饭——她还补了这么一句。

    今日子小姐不直接回答问题,而是迳自顾左右而言他——真「棘手」。不把问题当问题……他当然知道不是每个人都会有问必答,但人是会想要解释的生物,所以一旦被问到,都会不自觉地做出反应才是。

    「只不过,对于失去记忆的我,居然劳动到警部大人亲自出马,可惜显然是一起解谜呢——我猜您之所以会纡尊降贵来到第四侦讯室,大概是要对付我这个每天记忆都会重置的人,您是一位『专家』,是吧。第四侦讯室——呵呵呵。从刚才陪我聊天的那位『可爱的刑警先生』的样子看来,这个房间似乎专门用来收容各种令人伤脑筋的嫌犯哪!」

    「…………」

    「察言观色」是侦探的拿手好戏。

    根据无心的动作、细微的表情以及脱口而出的发言,肆无忌惮、一针见血地说中对方的心事……这么一来,立场简直反过来了。与她「交过手」的日怠井警部还能承受这种「先来一拳代替打招呼」模式到某个程度,但是直到刚才还坐在这里的「可爱的刑警先生」大概连一击都无法招架吧。

    (因为只需跟我们配合一天吧。从这个角度来说,就跟一日署长一样。虽然我根本不是对付她的「专家」……但是派我来应战的主管算是做了一个正确的判断……)

    「从您那迷人的皱眉角度来看,之前的我好像没给日怠井警部留下太好的印象?真抱歉,当谜题摆在眼前时,我通常顾不上礼仪。但因为我已经忘得干干净净了,请您也不要放在心上。」

    「……哪里,你并没有做出任何失礼的事。比起过去,可以请你现在不要打马虎眼,好好回答我的问题吗?今日子小姐,你还记得『今天的你』做了些什么吗?」

    别认输。要有耐心,执拗地反覆询问、确认同一件事。

    无论对方是不是忘却侦探,这都是审讯的关键——最重要的是,拘泥于被名侦探技巧性地直捣黄龙这件事本身,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她只是笑笑地挑衅而已。

    只是刻意动摇对方的心情、让对方沉不住气,企图借此获得更多的情报而已——既然如此,日怠井警部没有先做功课,就直接在上级的指示下前往第四侦讯室,或许反而是一件好事。

    至少不用担心被今日子小姐窥见警方的底牌——像是搜查的进度等等。

    「不好意思,我一点印象也没有。若说有什么是我这个侦探目前知道的事,顶多只有留在备忘录的这句话。」

    语毕,今日子小姐把铐上手铐的双手放上桌,痉挛似地扭动左手臂——只见袖子往上卷,露出直接用签字笔写在肌肤上的文字。

    「我叫掟上今日子。二十五岁。侦探。

    记忆每天都会重置。」

    (……这么说来,我上次也看过这个备忘录)

    做梦也没想到,竟会在侦讯室里再看到一次……

    虽说被捕嫌犯依法是不准携带笔记本或手机等私人物品进侦讯室的,然而如果是写在皮肤上的备忘录,再怎么样也没办法没收。

    「我一醒来,就被不分青红皂白地抓住了呢。顶多只能勉强知道自己是什么人,除此之外真的一无所知。」

    「……话虽如此,你倒是十分镇定嘛?」

    见她这次终于正面回答问题,日怠井警部慎重地说道……对方是侦探,讲话要是不经大脑,难保不会被她抓住语病。

    绝不能做球给对方。

    比起衬托对方,被当成渎职警官还好一点。

    「因为手足无措也无济于事啊!而且,反正睡着就会忘记。」

    「如果你是要主张心神丧失……」

    「不不不,我虽然一点印象也没有,但是我打算坚持自己是清白的喔,而且绝不让步。我从刚才就已经对可爱的刑警先生再三强调过了,但他似乎听不进去哪。」

    这不是废话吗。

    无论是什么样的案子,宣称对于案发当时一点印象也没有的人要同时主张自己的清白,根本是自相矛盾——毋宁说没有记忆的人反而会怀疑自己该不会真的做了什么,因而感到不安才是寻常。

    (不过,倒也不能把忘却侦探的「忘却」跟因为喝醉酒而丧失记忆的人相提并论……)

    说老实话,万一忘却侦探在这个节骨眼主张心神丧失的话,还真不知该怎么应对才好。要追究每天记忆都会重置的人是否具备负起行为责任能力,实在是个既敏感又微妙的问题。

    由于本人始终坦荡荡,乍看之下不像会出手犯罪的人——但平心而论,也不能排除她仗着「反正到了明天就会忘记」而染指重大刑案的可能性。

    至少在现阶段,仍旧什么都不能否定,什么也不能肯定。

    「你有根据主张自己的清白吗?像是右手臂写着『我没有犯罪』……」

    「呃……就我所见,身上好像没有其他的记录呢。」

    说是这么说,但也不能将她这句有着莫大解释空间的话囫囵吞。就我所见——在铐着手铐的状态下,不太可能检查过自己全身的每一寸肌肤。

    「尽管如此,我依旧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喔。因为,万一我这个名侦探真想要犯罪的话,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被抓到。肯定会使出浑身解数,制造不在场证明,达成完美犯罪才对。」

    「…………」

    虚张声势——话不能这么说。

    不如说,正因为身为「与忘却侦探交过手的人」,听她说得这么自信满满、斩钉截铁,日怠井警部差点就要承认她说的有道理了。

    被捕这件事本身就是无辜的证明这种莫名其妙的逻辑,固然荒谬到令人发指,却也具有笔墨难以形容的说服力。

    当然,也不能因为这样就让她无罪释放……

    (至少就我所知,「今日子小姐」的确不可能犯下那种会轻易地被「可爱的刑警先生」逮捕的低级错误——)

    纵使真的要犯罪,也不会犯错……只是,自己现在的想法正渐渐受到忘却侦探的诱导倒也是事实。不得不承认曾几何时,对话的主导权已经被对方掌握——得抢回来才行。

    「今日子小姐对自己的能力似乎有着很高的评价呢。」

    日怠井警部语带讥嘲地说。

    「我这还算是小看自己喽。」结果被她四两拨千金地顶回来。「既然您是我的『专家』,应该很清楚这一点吧?」

    「……我算不上是你的『专家』,只是『有过与你交手的经验』而已。」

    「『有过与我交手的经验』。」

    今日子小姐复诵了一次这句话。

    糟糕!被她套话了。

    虽然被她套出来的内容无伤大雅,但是被套话成功这件事本身,则会大大影响今后的「话语权的角力关系」。

    即使并不是什么太严重的失误,还是有一股屈居劣势的感觉——感觉。这点意外地重要。一如上次日怠井警部在忘却侦探手上尝到的那「丧家之犬的滋味」那样。

    「实际上,你就已经被捕啦。」为了重新掌握主导权,日怠井警部清清喉咙。「就不能想成是如同你过去破获的那些案子般,是你的完美犯罪被看破了手脚吗?」

    「哦,这见解还真是有创意啊。」

    今日子小姐笑了,笑得前仰后合。

    游刃有余的态度始终如出一辙。

    「可是,如果是那样,当时站在我面前的应该是厉害的名侦探,而不是可爱的刑警先生才对。请恕我失礼,如果是『专家』——喔,不,如果是『有过与我交手经验』的日怠井警部也就罢了,我实在不认为那个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初出茅芦的年轻人能看穿『忘却侦探的完美犯罪』。」

    不依不饶地说着歪理。

    这也是侦探的真本事吗。

    不着痕迹地恭维奉承,给足日怠井警部面子的话术也是一种手段吧——原本就没想能轻松,但竟是比设想中还要这么难对付的对手。

    「今日子小姐,若你不是罪犯,那么你认为谁才是罪犯呢?」

    一方面是失去耐性,再加上忿忿不平的「感觉」,日怠井警部几乎是刁难地问——他就是因为这样,才会让嫌犯连没做过的坏事都招供出来。

    然而,今日子小姐似乎就是在等他这个刁钻的问题。

    「真不愧是日怠井警部,一眼就看穿我在想什么——我正打算跟您讨论这件事呢。」

    随即打蛇随棍上地把身子往前探。

    居然假装被他套话——真是讨厌的侦探。

    虽说把身体往前探,但因为被绑在椅子上,顶多也只能把身体往前倾。

    「到底谁是罪犯,谁才是真凶呢?要是我的话,想必可以把那个人揪出来喔——以最快的速度。」

    「最快的速度……」

    最快的——忘却侦探。

    无论什么样的案件都能在一天内解决。转眼间就解开谜团的华丽手法。

    「……你是说,你打算自己证明自己的清白吗?」

    就像上次在日怠井警部眼前证明被当成嫌犯的青年无辜那样,她打算这次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吗。

    以名侦探的身分。

    「没错。只要您愿意告诉我细节。」

    今日子小姐说道。斩钉截铁地说道。

    然后,忘却侦探也没忘了再加上这么一句。

    「那么,接着就来讨论一下委托费用吧。事成再付款也没关系……」

    3

    为了证明自己是无罪的,居然敢要求公家机关、法治机关支付她调查费用。瞧她表情一派纯真,说出来的话倒是石破天惊,果然是『有过与其交手经验』的日怠井警部认识的那位今日子小姐。

    她这个人难道没有危机意识吗?

    不管怎么说,是时候进入中场休息时间了。

    想也知道,不可能答应她那种要求(商业行为?)——只是话虽如此,在不知道案件来龙去脉的情况下,审讯也已经到极限。为了搞清楚她主张的清白无辜究竟有多少可信度,日怠井警部也必须暂时离开第四侦讯室,先把案件档案看过一遍才行。

    知会被支开后就一直待在走廊上等待的监视警官,并吩咐对方将嫌犯移送至拘留所。

    「单独给她一个房间。对方是侦探,要是跟别人一个房间,可能会种下祸根。」

    毕竟是很容易招人怨恨的职业——而且以忘却侦探的体质而言,还会忘记招人怨恨的事。虽然在拘留所内应该不至于会从口角发展成命案,但凡事还是小心为上。

    「要慎重一点喔。虽说每天的记忆都会重置,但那位侦探可是精通法律的人。要是不小心做出什么不得体的事,难保不会被她反咬一口。」

    嘱咐过一番后,日怠井警部回到搜查一课所在的楼层,叫住被嫌犯称为「可爱的刑警先生」(好啦,这个昵称总比「冤罪制造机」好听多了)的后辈,请他交出资料。

    一般而言,就算对方是前辈,要把自己负责的案子、自己逮捕的嫌犯移交给其他刑警,说得再怎么客气,应该都不是件愉快的事,但后辈却意外爽快地把写到一半的文件交给日怠井警部。

    毫不恋栈。

    反而像是摆脱烫手山芋似地松了一口气——这家伙在第四侦讯室里到底是遭受了多大的打击啊,看来根本已经精疲力尽。一想到那可能是自己未来的写照,就觉得提不起劲,但日怠井警部还是一面想像着未来的自己,回到自己的座位,翻开文件。

    「嫌犯——掟上今日子。年龄——自称二十五岁。

    性别——女性。眼镜——有。

    职业——侦探。置手纸侦探事务所所长。

    出生年月日——不明。出生地——不明。

    经历——不明。」

    (经历不明……?)

    也太惊人。

    每天记忆都会重置的忘却侦探说她不记得自己的过去,这点当然无可厚非,但是公家机关秉公调查却仍什么都查不出来,未免也太不寻常了。

    不是忘记,而是宛如被删除过去存在过的一切般,一张白纸。

    别说得奖或受罚的记录了,就连驾照或护照等痕迹都没有。

    彷佛登入一个不存在的人物档案……既然是自称,年龄当然也不确定,这么一来,就连「掟上今日子」这个名字是不是本名都很难说。

    简直就是要让所有人都起疑的个人资料,眼下只有满纸的问号。

    她要不是个侦探,实在没有比她更可疑的人了。反倒是怎么会到今天都还没被人抓去关,才是不可思议。光是这一堆「不明」,严格说来就已经是身处于违法状态。

    (……真伤脑筋)

    这样的她,到底是因为什么样的罪状而被抓呢?日怠井警部顿时产生了兴趣——然而,这股说是不谨慎也不为过的期待,有些状况外地落空了。

    不过换个角度来说,倒也不出预料。

    日怠井警部一开始认为「与金钱有关」的猜测,虽不中亦不远矣——但既不是逃税,也不是诈欺——罪名是强盗杀人。

    强盗杀人。

    不折不扣的恶行重大。不开玩笑,真的是暴力犯无误。

    为了强取钱财,夺走一条人命——不仅如此,还被当成现行犯逮捕。看着写到一半的资料,愈发觉得别说清白,根本是黑到底了。今日子小姐几乎罪证确凿。

    想不出凶手另有其人的可能性。

    证据也十分齐全,凶器上也满是今日子小姐的指纹。

    根本不需要拘留,甚至可以直接流水作业地现在就马上将她移送法办,加以起诉——凶手大概就是她没错,只是本人忘记了。明明是自己杀的人,还说要协助调查(但是要付她钱喔),已经超越厚脸皮的境界,几乎可以说是滑稽,但是要这样断定,日怠井警部还是有些迟疑。

    (…………)

    还是有一抹不安。不,岂止是一抹,根本是一大坨不安。

    名侦探若要犯罪,应该会使出浑身解数,达成完美犯罪才是——即使不能对今日子小姐这种荒唐的主张照单全收,但是从这份资料里看到的凶恶犯罪,说是乱七八糟也不为过——总之实在是太草率了。

    非但不是完美犯罪,反而是除了今日子小姐不做第二人想,没有其他嫌犯的案件——正因为如此,才更不自然。

    就算不是名侦探,就算是没想太多而为钱犯下的罪行,为了不要穿帮,多少都会努力掩饰一下吧——基本上没有凶手会煞费苦心地制造出只有自己会受到怀疑的情况。

    (不过,如果是自我表现欲强烈的剧场型犯罪,可能就会这么做……)

    可是当罪名是强盗杀人时,怎么想都没有这方面的意图。

    若说因为太可疑了反而不可疑,就跟说「因为自己是侦探却被抓反而是无辜的证明」一样,都是强词夺理——但在日怠井警部的脑中,还是闪过或许名侦探是遭人陷害的悬念。

    会不会是被栽赃嫁祸了……身为冤罪制造机,实在无法不从这角度来思考。

    或许是某个对侦探怀恨在心的人故意陷她于不义……这么一来,忘却侦探的弱点就表露无遗了,例如无法提出案发当时的不在场证明——因为不记得了。

    (……看来要趁她在拘留所呼呼睡去前,再钜细靡遗地问一次话才好。不,照这样子来看,在那之前……)

    或许先请教一下「专家」的意见比较好。毕竟日怠井警部并不是「专家」,只是个「有过与今日子小姐交手经验的人」……而且还是几乎让他的刑警生涯产生巨大转变的苦涩经验,所以自己面对她时,可能无法做出客观的判断。是啊,明知不应该,但无论如何还是会让个人的情绪跑在前面。

    为了别产生新的冤案,为了力求滴水不漏,还是请教一下过去的冤罪被害人吧——印象中,那个形迹可疑的青年应该是置手纸侦探事务所的常客。

    严格说起来,他才是冤罪的专家,亦即货真价实的——

    忘却侦探的专家。

    (名字嘛,我想想……好像是叫隐馆厄介来着……)

    4

    如此这般,我——隐馆厄介,与这起案子扯上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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