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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 风神)

    乘风四处飘游,

    遇人,

    使口吐黄风,

    遭此风吹拂者

    必患伤寒。

    ——绘本百物语/桃山人夜话卷第伍·第参拾玖

    【壹】

    昔日。

    曾有种名曰百物语的游戏。

    也不知是什么人开始的,总之好论鬼神者、好事之徒常以此作乐。

    既是游戏,应是好玩有趣、教人愉快。但这游戏似乎不仅是愉快而已。

    同时,还有些骇人。

    这百物语,乃是由与会者在一夜之间说完一百则骇人、奇妙鬼怪故事的怪谈会。

    不过,也不仅是一场怪谈会。

    相传,在话完第一百则鬼怪故事后,将起某种异象。故此,这百物语,其实是个为制造异象而行的骇人咒术。

    至于是何种异象。

    原因,

    及理由——

    均无从探究。

    既为异象,必是超乎人知。凡人无从干预,亦无从理解。

    总之,行百物语之目的,便是以人自身之力制造异象。

    古人尝言,谈鬼见鬼。

    以人自身之力制造异象。

    召徕灾厄。

    唤醒妖物。

    即为行百物语之目的。

    只不过。

    这异象究竟为何、召徕的究竟是何种妖物,始终无人知晓。

    有人云,将有鬼怪现身。

    亦有人云,将有亡魂到来。

    更有人云,将有灾厄降临,恐将夺人性命。

    即便是与会者之亲友,亦难逃此诅咒波及。

    但论及真相,始终无人能知。

    人云,既是游戏,或许无人真正说到最后一则。亦有人云,即便说到最后一则,也多因心生恐惧而中途打住。更有人云,说完最后一则后,与会者悉数命丧黄泉。不过这些个说法,也仅止于言传臆测。

    总之,真相从未有人知晓。

    随时代物换星移,世人开始认为,此类言传纯属无稽。

    百物语自此不复流行。

    某日。

    几位贤人智者群聚,聊得天南地北,聊着聊着,渐渐触及了鬼怪话题。言谈议论间,忽有一人提议,何不探探昔日曾流行一时的百物语传说是否属实。

    借此瞧瞧是否真能制造异象,若真有,又是什么样的异象。

    这倒是个试胆良机,众人便相约择日再聚,依传说法式行百物语。

    这法式并不困难。

    众人于一月色昏暗之黑夜齐聚一堂。

    于一盏青纸灯笼内插入百支灯蕊,点燃幽幽灯火。

    待灯火将房内染成一片阴蓝,在座者便开始轮流叙述奇闻怪谈。

    有的奇妙,有的可怖。

    一则话毕。

    便拔除一支灯蕊。

    一则话毕。

    复拔除一支灯蕊。

    房内本就青光笼罩,随灯蕊减少,益显昏暗。

    众人打从心底对此传说嗤之以鼻,无一信此游戏将起异象。不论说了几则,也绝无可能发生任何怪事。世间本无鬼神,更甭论光是谈鬼论妖,便可能引发异象——众人虽明白这道理,但人人心中仍是疑虑尚存。

    怪谈若非虚构,便是远古往事。即便真曾发生,或乃叙述者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均仅为此人之经历。听来或许骇人,但毕竟事不关己。一切端看叙述者如何描述。话术即诈术,哪管再可怖,虚构故事毕竟非真。

    不过。

    倘若真起异象,可就不再是事不关己。故此,每个与会者不仅心怀几分疑虑,同时亦心怀几分畏惧。

    最后。

    黑夜将尽,房内变得更形昏暗,幽幽明月,仅存一丝光明。

    最后一人终于话完第一百则故事。

    刹时。

    突有一阵轻风吹起。

    还没来得及拔除,最后一支灯蕊便教这阵轻风给吹熄。

    如此而已。众人静候片刻,依然不见任何异象。与会者先是一阵泄气,接着痛骂声此起彼落,纷纷抱怨此说果真是荒诞迷信、信此说者真是愚蠢至极、如此期待竟扑了个空、或为心怀疑虑感到汗颜——

    不过。

    房内本是密不透风,这阵风究竟自何处吹来?最后一支灯蕊,为何碰巧于说完百则怪谈时熄灭——?

    众人认为不过是轻风一阵,既不可怖,亦不扰人,哪算得上什么异象。起这阵风,纯粹出于偶然。

    无人察觉其中实有蹊跷。

    这阵风,乃是风神所吹。

    自此,神鬼悉数离去。

    从此不复降临人世。故此,如今不论叙述多少怪谈——

    均无从召徕任何鬼神。

    【贰】

    延享初年,厩桥之御城内有青年武士轮值守夜。一夜天降大雨,诸士群聚一处,聊起怪谈。内有一名曰中原忠太夫者,为人胆大果敢,与在座先辈论及世上究竟有无鬼神,久久不得结论,便提议不如趁今夜阴雨,以所谓百物语测度是否将有妖怪现身。闻此提议,年轻气盛之诸士纷纷同意。众人便以青纸覆灯口,置于五房外之大书院内,旁立一镜。灯内依传说规矩插有灯蕊百支,话毕一则,拔除灯蕊一支,先取镜观己颜,便可退下。因不可点灯,其间五房一片漆黑。众人便依此法进退——

    且慢,剑之进打岔道:

    「与次郎,这是份什么样的文献?」

    「什么样的?此言何意?」

    文献不也是林林总总?这位巡查捻着添了几分威严的胡子说道:

    「可知这份究竟是虚构的故事,还是随笔什么的?」

    不就是怪谈?与次郎回答。

    这下再怎么追究下去,也是毫无意义。

    管他是谁叙述的、谁听了记下的、何时于什么样的情况下写成的——只要冠上一个怪字,这记述也就不值采信了。

    与次郎心想,哪管是正史还是野史,加上个怪字,必定是出于某种理由。姑且不论这是个什么样的理由,或许是事情本身怪异——不怪异怎么成?也或许是为顾及作者或读者的体面什么的,才刻意冠上了这么个字眼儿。要不哪管是巨木迸裂还是坟冢鸣动,其实均可视其不足为奇。为了不教人遗忘此事而冠上个怪字,在任何情况下想必都有个大义名分。但营造这大义名分的背景,是会随着时代改变的。

    因此,一桩怪事儿为何被描述成怪谈,常教人难解。

    如此一来,事情就真的显得怪了。

    故此,此类记述悉数被归类为怪谈。

    教揔兵卫一笑置之、教正马嗤之以鼻、教剑之进烦恼不已的——怪谈。

    「虽说是怪谈……」

    这下,剑之进果然又蹙起了眉头,鼓起了鼻翼。

    怪谈就是怪谈,与次郎正言厉色地说道:

    「这记述是否值得采信、正确无误——也就无须过问了。怪谈就是怪谈,是某人所杜撰的怪异、离奇故事,总之,不过是供人消遣的闲书。论详情我虽不清楚,但从《怪谈老杖》这书名看来,这应是册如假包换的怪谈,一册搜集诸国奇闻异事的书卷。」

    「这老杖——是什么意思?」

    「第一卷的第一则故事叫做杖灵,序文提及书名就是依这则故事起的。根据序文,这册书卷是自丰后一名曰逍遥轩太郎者,其生前撰写的文章中,挑出奇闻异事的记述编纂而成的。此类记述之真伪,当然是无从查证。据传,本书作者为一名曰平秩东作的戏作者,乃太田南亩之友,于其殁后由南亩所出版。这平秩既非大名,亦非僧侣,生前是个从事烟草生意的百姓。」

    瞧你说得滔滔不绝的,揔兵卫说道:

    「和往常的你根本是判若两人呀。」

    「没这回事儿,不过是事先将你们可能要询问的事儿说个明白罢了。要不碰上你们这几个一听到鬼神就斥之为迷信的大师父,和坚称怪力乱神不符合科学道理的洋学究,哪招架得住?更何况咱们这位巡查大人,近日连作者的出身都要斤斤计较。」

    见与次郎望向自己,剑之进一脸仿佛吞下生蛋的古怪神情说道:

    「本、本官同你们聊这些个事儿——绝非出于好奇,乃是为了打压犯罪、以求社稷祥和。故此……」

    好了好了,正马打断他这番辩解说道:

    「谁想听这种事后诸葛?矢作,咱们不是打你当上巡查前,就常这么聚在一块儿谈这些个事儿吗?借着和咱们私下闲聊,教你碰巧解决了几桩案子,戏语成真竟也换来功成名就。看来是尝过几回甜头,这下又打算再如法炮制一番?」

    只懂得守株待兔,是成不了事儿的,一身洋装的假洋鬼子视线中带着冷冷的揶揄,语带不屑地说道。这番话倒是抓到了剑之进的痛处,让他是敢怒却不敢言。

    揔兵卫原本只是被这巡查大人的一脸尴尬逗得开心不已,这下也开口说道:

    「或许树下是没兔子,但可有幽灵哪。瞧你连点武艺也耍不来,却能立下几回大功。别忘了瓦版给你的赞誉,该分一半给咱们才是。总之……」

    揔兵卫将一张山贼似的脸孔凑向剑之进说道:

    「这回你不是来办案的,不过是纯粹找咱们聊聊怪谈罢了。与次郎,是不是?」

    没错。

    这回大伙儿聊的是怪谈,而且是百物语。

    剑之进向与次郎等人提出的新难题,是百物语正确的进行法式。我还没把话说完哩,这当官差的一脸困窘地抗议道:

    「上回我之所以如此在意史料出处,乃是出于对当事人身分的考量。」

    托你的福,我还被当成个局外人哩,正马说道。

    「这我不是同你道过歉了?其实也并非打算将你排除在外,不过是为了顾及当事人的观感,也担心若有什么闪失,恐有连累你父亲之虞。毕竟双方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总不宜让任何一方感到不快。」

    「即便有什么闪失,也不会有任何连累。家父早已退隐,哪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你就别再絮叨了,剑之进哭丧着脸说道。

    「因此,即便这回的事件也与华族有关,还不是把你也邀来了?你就行行好饶了我罢。你瞧,方才与次郎朗诵这则史料时,我可是一个碴也没找过。毕竟与次郎都为我张罗了,也不好辜负他这番好意。」

    这还是得看平时罢,揔兵卫说道:

    「每回与次郎费尽千辛万苦找来的史料,不总是教你们几个给挑剔得体无完肤?这口气与次郎哪咽得下?」

    与次郎,你说是不是?这莽汉高声说道。

    闻言,与次郎并没同意,神情反而显得有点儿胆怯。

    揔兵卫这番话听似褒奖,实则揶揄。剑之进的确是爱抱怨,但较之这老爱挑与次郎毛病的使剑莽汉,还算是温和的。

    每说个什么,这家伙总要驳斥一番。较之另外两人,不擅争辩的与次郎或许较不起眼,但受的揶揄可不比其他人少。

    「再说,剑之进,这怪谈什么的,不就是你最擅长的东西么?听你总是满口百物语、百物语的,现在这不就是这东西?」

    正马,你说是不是?揔兵卫转个头继续说道:

    「虽然记得不是很清楚,但你们俩似乎常提到这百物语不是?什么诸国、近世、还有什么太平、评判的。这些可都是书名?」

    没错,剑之进回答道:

    「这些全是书名。除了《百物语评判》稍稍特殊点儿,其他几本的内容可谓大同小异。由此看来,百物语一类的著作,在往昔似乎曾流行过一段时期。」

    听到剑之进这番话,正马讶异地摩挲着下巴说道:

    「既然这些东西你全都读过,如今为何还须打听?真是教人不解呀。」

    有理有理,揔兵卫颔首附和道。

    「看来你们是不知道,这些个冠有百物语三字的著作,是依百物语的体裁编纂成的,不过是搜集一百则故事凑成的书卷罢了。」

    「不全然是一百则。」

    与次郎纠正道:

    「凑足一百则的,仅有《诸国百物语》一部。其他书卷均不满百则。这个「百」字——」

    不过是形容为数众多罢了?正马说道:

    「这下我明白了。此百非一百、两百的百,而是酒乃百药之长的百,古谚中常以百形容为数众多。由此看来,只要是集多则怪谈编纂而成的书卷,悉数称为百物语。」

    「不仅限于怪谈。」

    与次郎认为正马这番话大抵算是正确,但剑之进似乎总要挑挑这假洋鬼子的语病。

    「亦不乏名为百物语,但内容与怪谈无关之著作。例如艳笑谭、或福德谭便属于此类。」

    「是有这类例子——」

    与次郎罕见地插话道:

    「但我倒认为这些例子,均是以怪谈为起源的。先是有百物语这类陈述怪谈的聚会,接着有了模仿其形式的书卷,集复数怪谈编纂而成的百物语书卷蔚为流行后,方才有人为揶揄此现象,而取百物语书卷之体裁著书。」

    或许真是如此,剑之进说道,但语气似乎带点儿不服气。

    「这回剑之进想弄清楚的,就是这源头——即百物语怪谈会的正式法式。为此,哪管读再多百物语书卷,想必也是毫无助益。故此……」

    也不过是个试胆游戏罢,揔兵卫说道:

    「哪还有什么法式?」

    「想必应有才是。」

    不知何故,正马这下竟不同意揔兵卫的看法。

    「不分古今东西,这类东西想必都得依某种正式的法子执行。若没订个规矩,让大家恣意发挥,只怕该有趣的东西也将变得无趣,该可怖的东西也将变得不可怖了。不过这道理,像你这等莽汉,或许无法理解就是了。」

    的确是无法理解,揔兵卫面带不悦地回道。

    「这我当然能体谅。不过矢作、笹村,你们俩老是有爱谈仅有自己懂的事儿的坏习惯,别总是将我们俩拒之千里好不好?这下的意思可是,百物语书卷是模仿百物语写成的,故并非关于百物语本身的记述?」

    不,也有些百物语书卷是以百物语相关的怪谈编纂而成的。剑之进说道,但还没把话给说完,就教与次郎伸手制止了。再这么解释下去,只怕情况要变得更为复杂。

    「剑之进,别自己把话题给扯远了。正马所言的确不假,即便仅是套用百物语的形式,书卷所载的毕竟还是怪谈不是?」

    「与次郎,这可是代表书中一切均为杜撰?」

    「要说杜撰——其实大都宣称此事属实,只不过这已是惯用常套,也难以判明几分是真、几分是假。总之,其中既有取自佛典汉籍者、亦有辗转听来的故事,但却个个均宣称所载属实。」

    「亦即,完全不足采信?」

    「既然每则陈述均不乏人指摘,代表是否属实的确堪疑。总之,此类故事多为吓人而撰,即使非空穴来风,亦已略经变更粉饰,甚至掺入些许警世劝善之说。」

    如此说来,方才朗诵的那则,应该也是如此?正马漫不经心地问道:

    「即便标题上没有百物语三字,方才那——老爷杖什么的,毕竟也是则怪谈呀。」

    是老杖,剑之进纠正道。

    「标题叫什么都成,笹村想说的是,这毕竟也是则怪谈。既然是杜撰的故事,可就没什么价值了。」

    「怎会没价值?」

    与次郎反驳道。

    「难道有么?」

    「不论其中所述是什么样的情节,但文中记载的法式应是不变的。稍早剑之进亦曾提及,载有与百物语怪谈会相关之百物语书卷为数众多,只是内容多半大同小异。我所介绍的,不过是记载最为详细者罢了。」

    「既然是杜撰的故事,谁能保证关于法式的记述并非虚构?」

    「应不至于才是。」

    「是么?」

    未料通常有人附和,也不懂得加以争辩的与次郎,这回态度似乎强硬了起来。或许是大感意外,这下正马怠惰的态度也略显收敛。

    「笹村,为何不至于是虚构?」

    「如此大费周章杜撰法式,并无助于将故事说得更为吓人,只会使其显得更为荒诞罢了。总之个人是认为,若故事纯属杜撰,其中关于法式的描述便益发值得采信。」

    「何以如此认为?」

    「哪还需要解释?毕竟是怪谈,稍早我所朗诵的记述中,亦提及说完百则故事后,将有骇人之异象发生,但若于其中穿插未曾有人听闻之法式,读来反而教人扫兴不是?倘若这结果原本就是家喻户晓,事后发生的异象才会显得骇人。你说是不是?」

    言之有理。闻言,正马也乖乖服输。

    「总之,根据这《老杖》中的记述,进行百物语时须立一镜。这点与其他记载有异。除此之外,就与他著作中的大同小异了——容我举浅井了意的《伽婢子》中之记述为例。」

    与次郎翻开了下一册书卷。

    这是事先向药研堀的老隐士借来的。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浅井了意这大名鼎鼎的草双纸作家罢?《伽婢子》也是一册怪谈集,卷末有则《谈鬼招鬼》,据说乃自五朝小说改编而来。」

    他这下卖弄的,也是一白翁所传授的知识。说是传授,充其量也不过是现学现卖。

    与次郎开始朗诵道:

    「自古相传,集众口述骇人奇闻百则,必将起骇人之事。百物语有其法式,须于月黑之夜点火燃灯,灯笼须罩以青纸,并插入灯芯百支,每述一则,便拔除灯芯一支,房内将随之渐暗,墙上仅存青纸之色映照。如此行之,终将招徕骇人异事——」

    是没说到镜子,揔兵卫说道:

    「仅提及青色灯笼。」

    「没错。或许是因这《伽婢子》付梓于百物语书卷流行前不久,后来的书卷中的记述,就多是大同小异了,几乎均有提及须于青色灯笼中插入灯芯百支。噢,其中亦不乏每述一则,便须异地另行他事者——这与揔兵卫所提及之试胆大会颇有异曲同工之妙。亦不乏述完九十九则,须开始饮酒作乐等玩笑性质者。不过以手续简化者为多,增添者则极为罕见。」

    「唯有《老杖》提及使用镜子?」

    「稍安勿躁,这儿还有一则记载。」

    与次郎掏出了第三册书卷。

    不消说,这亦是一白翁的藏书。这四人聚在一起,通常总是理不出任何头绪,这种时候,便都要前去九十九庵造访。有鉴于此,与次郎这回便打算不妨先跑一趟,将史料给借来。

    这第三册,是喜多村信节的《嬉游笑览》。

    根据一题为宗祉诸国物语之草子所载,越后曾有武士数十名群聚,依下述法式行百物语。众人聚于一间,闭门锁户,于灯笼内插入灯芯百支,并罩以青纸,以暗其光。在座者跪坐成圈,双手拇指相扣,并缚绳索以保不动。话完一则,便拔除灯芯一支。然众人虽拇指相缚,仍个个胆怯不已,幸至终均未有异象发生——

    「须两手相缚?」

    听来还真是强人所难呀,揔兵卫以嘶哑的嗓音说道:

    「这模样想必是十分滑稽哩。几个老大不小的家伙凑在一块儿,两手相缚围成一个圈儿,轮流说故事,在昏暗的房内面面相觑?」

    滑稽、真是太滑稽了,揔兵卫一脸啃了涩柿子的神情嘲讽道:

    「况且还闭门锁户。如此一来,岂不是连胆也试不来?」

    何以试不来?与次郎问道。

    那你倒说说,如此一来,是有哪儿可怖?揔兵卫一脸质疑地反问道:

    「任何外人均无法进入房内,在座者又个个无法动弹。除了房内益渐昏暗,根本什么事儿也不会发生。若有人如此这般便要吓破胆儿,可就代表这家伙实在是胆小如鼠。连暗点儿都怕,岂不是连夜半都不敢离房如厕?或许这游戏的用意,仅是用来挑出胆怯者的哩。除此之外,实在看不出这游戏到底有哪儿有趣。」

    当然是无趣呀,正马笑道:

    「是为了吓人才齐聚一堂的不是?唯有疯子,才会把这当有趣罢?此外,或许外人看来感觉滑稽,但若能设身处地想想受缚者本身的感受,可就不尽然是如此了。总之,这房内的气氛,想必是颇不寻常。」

    「不就是两手相缚、跪地而坐罢了?」

    到底有哪儿可怖了?使剑的这么一嘀咕,假洋鬼子便耸耸肩说道:

    「涩谷大概仅有遭奇袭或偷袭,才会感到可怖罢?比方说突遭恶汉攻击,或遭大熊啃咬什么的。虽然话说没两句便要笑人胆小如鼠,但这家伙最怕的,正是这种直接的攻击。看来,这就是涩谷愚钝无脑的证据罢。」

    你说什么?揔兵卫立起半边儿膝盖怒吼道。

    「瞧,又是这态度。你就是不懂什么叫文化,恐怖是得用神经去体会的,不是用躯体,是用神经。」

    而你这家伙,根本就是缺乏神经,正马继续揶揄道:

    「缺乏神经,教你根本分不清这等微妙差异。想来你这野蛮人,凡事都只晓得分成明与暗,见天暗了就打算就寝,根本无法体会益渐昏暗这种微妙的感觉。」

    胆敢愚弄我?揔兵卫气得面红耳赤,左手突然机敏地按向榻榻米上。

    这是取刀的动作,幸好房内并无大刀。

    「看来是教我给说中了。倒是,我说矢作呀。」

    正马完全没将他那敏捷的身手给放在眼里,迳自转头望向剑之进问道:

    「关于这百物语,我倒认为并没有什么严密规定的法式。」

    对话突然回题,让原本冷眼旁观这场假洋鬼子与古代武士之争的剑之进被杀个措手不及,惊慌地回道:

    「何、何以见得?」

    「听来这与其说是法式,毋宁说是演戏要来得恰当。」

    「演戏?」

    「就和歌舞伎的舞台布景没什么两样。我说咱们这巡查大人哪,人大抵都怕黑怕暗。听到这句话,或许咱们这位没神经的莽汉要逞强争辩黑暗哪有什么好怕的,但真正的黑暗,其实是可怕到超乎想象的。」

    正马抚弄着头发说道。

    近日,这假洋鬼子为了整理发型,开始在脑门上抹油了。

    「这道理不分古今东西,凡是人,心中对黑暗多少都怀有畏惧之心,绝无一人例外。不过,别说是咱们这位莽汉,每个人都要强称自己不畏黑暗。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夜,只要是成人,大抵都不至于无胆如厕。或许多少感到几分胆怯,也知道妖魔鬼怪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却没有一个成人被黑暗吓得失禁——各位认为这是何故?」

    「这哪还有什么狗屁理由——?」

    揔兵卫的粗话还没来得及脱口,正马又开始解释道:

    「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不会有什么怪事发生。大家都意识到,日常生活中并不会遭遇什么惊人异象,故即便心中再胆怯,也能安然如厕。既不会撞见什么妖怪,便所前亦不会有熊或狼出没。咱们懂得在经验中学习,一路都是如此活过来的。而经验不足的孩儿尚不懂得这道理,对黑暗才会如此恐惧。」

    这下正马额头一皱,抬起双眼望向剑之进继续说道:

    「日复一日,咱们都在理所当然的道理中度日。若这理所当然突然变得不理所当然,就会教人感到骇怕。矢作,噢不,妖怪巡查大人,异象指的,不就是令人难解之事?」

    但若能在其中找出个解释,便不再是异象了,剑之进回答。

    「没错。故此,世上并无异象,仅有难解之事。世间异象,大多为人们不可解之事,除此之外者……」

    这一身洋装的家伙指着自己抚弄了老半天的脑袋,并以眼神示意道:

    「不是误判、误听、就是误认。若非幻觉,便是幻视、幻听。身处异常状况时,人会误以为自己果真看见、听到了这等怪事,然本人大概不会认为这值得质疑。故此……」

    正马屈身向前,众人也纷纷随他朝前一凑。

    这光景,看来甚是滑稽。

    「大家想想,数人整齐围坐于闭门锁户的房内,本身就已不是个寻常光景,而且还是在宁静的深夜里。在场谈论的,是矢作和笹村酷爱的超乎现实之奇闻、骇人听闻之惨事、或教人掩耳的因缘故事。当然要教叙述者嗓音益发沉静,在座者也益发不语。」

    就连正马,这下的嗓音也是愈来愈小。

    其他人前倾的脸,也几乎要碰到一块儿。

    「除此之外,现场的灯火还益发昏暗,教人益发看不清周遭。」

    正马罕见地露出一脸认真神情,剑之进与揔兵卫也随之变得一脸严肃。

    「到头来,连自个儿身边坐的是谁、或轮到谁在说故事都变得难辨,仿佛自黄昏时刻进入黑夜时分,四下变得愈来愈黑、愈来愈暗。这下——」

    突然之间——正马的嗓门突然大了起来。

    哇!揔兵卫被吓得失声大喊,与次郎也差点儿跳了起来。至于剑之进,则是凝神屏气、两眼圆睁。

    「搞、搞什么鬼?是要把咱们活活给吓、吓死么?」

    「哈哈,果然教我给吓到了罢?光凭这么点技俩,就能将你们给吓成这副德行。倘若咱们这下正来到百物语的结局,想必涩谷要被吓得屁滚尿流,矢作也要给吓得坐不住了罢?」

    笹村,你说是不是?正马拍了拍与次郎的大腿,开怀大笑道:

    「意即,仅需更进一步强调此时状况与平时不同便可。立镜、缚指,用意均是为此。但若没有规矩,玩起来也不尽兴,因此便有了这么个得说足一百则故事、并逐一拔除灯芯的法式。」

    「这可是个固定的规矩?」

    不是每册书中均有提及?被剑之进这么一问,正马噘起嘴来回答道:

    「叙述完百则故事——便将现妖物,或起异象什么的。反正怎么说都成。只要这说法变得脍炙人口便成了。如此一来,只要玩一场百物语,就能知道将发生什么,根本不须什么麻烦的说明。故此,这应算是个固定的规矩罢?」

    话毕,正马露出了一个微笑,接着又嘀咕了一句:倒是,这房内还真是闷热呀,便起身拉开了纸门。

    「原来如此。」

    剑之进搓了搓下巴说道。这下他也罕见地心服口服了起来。

    「意即,只要让过程看来像回事儿就成了。是不是?」

    果然是明察秋毫呀,正马颤动着双颊说道:

    「看来似乎是要降雨了,难怪会这么闷——噢,总而言之,大概就是如此。是否真需要述完百则,我认为根本是无关紧要。即使则则简短,一夜想必也难说完百则。说书人所叙述的怪谈,有些不是长得一整晚也说不完?」

    正马,得述完百则,可是你自个儿说的不是?揔兵卫使劲卷起了袴摆说道:

    「自个儿不久前才说过的话,难道这下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不不,正马挤眉说道:

    「订下百则这数目,不过是装个样子。既然要装得为数众多,当然得订个教人说不完的数目。若仅是五、六则,不是不出多久便要说完了?」

    「如此一来——便不足以形成你所说的,那教人感觉异常的环境?」

    一方面是如此,但大抵不过是为了编个理由罢了,眼见剑之进如此认真思索,正马回答道。

    「编个理由?」

    「你想想罢。即便如何大费周章,到头来还是什么事儿也不会发生。噢,即便是与会者个个使出浑身解数,将大伙儿得胆子都给磨得如绢丝般细,但除非是真的碰巧出了什么怪事儿,大抵是什么也不会发生。就在大伙儿个个为妖物即将现身而胆颤不已的当头——天也就亮了。如此一来,可就要如涩谷稍早所说的,众人势必痛斥这游戏愚蠢无稽。故此,什么也没发生,乃因没述完百则使然,不就成了个好理由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

    剑之进伸指戳了戳额头,接着又说道:

    「看来,非得乖乖述完百则才成呀。」

    【参】

    与次郎前去造访九十九庵。

    直到半年前为止,均是四人偕同前去,但近日与次郎独自造访的次数益发频繁。一方面是矢作巡查公务多忙,再加上涩谷道场的门生略增,四人的时间难能凑上。但真正的理由,其实是与次郎宁可暗自只身造访。

    即便有时根本没什么事儿需要请益,也想走访一趟。

    原本,与次郎每月便要前往此处一回。起初是伴上司同行,第二回起就是只身前往了。不过是递交少许银两的杂务,当然仅需一人便可办妥。

    当时,与次郎还是头结发髻,腰际挂刀。每回均在玄关前毕恭毕敬地低头致意,再递上一只纱布包袱——

    ——真是教人怀念。

    与次郎心想。不过,这并不表示他认为幕府时代要比现在来得好。

    或许。

    ——往昔就是这么一回事儿。

    不分好坏,凡是往昔均教人怀念。或许是因往昔仅存在于自己的心中或脑海里使然。记忆中的往昔均成了老故事,成了老故事的现实,就是往昔。

    与次郎并无意再度佩刀,亦无意再剃月代(注:江户时代,男子将前额至头顶的头发剃成半月形的发型)。

    剪断发髻后,益发感觉结髻还真是个奇风异俗。但剃光的鬓发、遮到额头上的前发,或变轻了的腰际,仍不时教人感觉不惯。

    每当与风铃小贩擦身而过。

    或眼见渠岸柳枝随风摇曳。

    这种感觉均可能油然而生。

    教人忆起往昔的声响、气味、与景色,均化为稀薄云烟于与次郎的回忆中萦绕,在刹那间形塑成一则又一则的故事。但这些其实均为如今的声响、气味与景色,故形塑成的,不过是虚构的故事罢了。

    回忆中的往昔,想必净是虚构。因眼见或耳闻某事而自认为忆起往昔,也不过是错觉。即便如此……

    ——或许正因如此……

    与次郎才想造访药研堀,好让自己融入此类往昔故事中。

    ——看来夏日将至。

    与次郎心想。不过,并非看见了任何分外带夏意的景物使然。

    巷弄中的泥色树影、嬉戏孩童的嘻笑喧哗。

    正是这些景致,让他感觉夏日脚步逼近。但在周遭,其实也看不出特别的季节变化。或许连这季节感,亦是虚构的错觉。

    此时,他望见了熟悉的花草与树墙。

    但这熟悉的景致中,却添了几个不常见的东西。

    铁巨轮、黑布棚、以及马鞍般的座椅。

    此处竟然停放着人力车。

    而且,还停了两台。这东西在浅草颇为常见,但在这一带可就希罕了。

    两名车夫坐在榆树下,悠闲地抽着烟杆儿。

    ——有访客?

    人力车——就停在九十九庵门外。虽然造访此处已有多年,但从没在这清幽住宅碰见过任何访客,教与次郎略感不知所措。

    犹豫了半晌,与次郎终于决定绕道一旁。原本打算沿树墙绕向后门,但还没走到屋后,与次郎便停下了脚步。

    他看见了小夜。

    正低头伫立小巷中。

    这姑娘目光敏锐,若是这距离,绝不可能没看见与次郎。只见她虽低着头,仍能明显看出正在注意着屋内。看来——对屋内情况虽然在意,却也不便进入屋内。

    这下,与次郎更是困扰。

    或许不过是自己多心,但总感觉个中似乎有某种复杂缘由。这下与次郎也不敢如往常轻松上前致意,深感进退两难之余,只能抬头仰望天际,只见一只乌鸦低空打自己头上飞过。

    与次郎先生。目送乌鸦飞去时,突然被如此喊了一声。

    虽然对方的嗓门不大,还是把与次郎给吓得惊慌失措。

    欢迎欢迎,小夜露出微微一笑,低声致意道。

    「今、今儿个有来客么?」

    「没错。很罕见是不是?」

    被这么一问,还真不知该回答是或不是。来者可是奴家的恩人哩,小夜先是手按树墙,伸长脖子朝内观望,接着才如此回答。

    「恩人——?」

    「是的。倘若当年不是小屋中这位恩人出手相救,只怕奴家早已成了路旁的孤魂野鬼了呢。」

    「成、成了孤魂野鬼?敢问此言何意?」

    为何说得如此骇人?

    先生是否方便到那儿说个明白?眼见与次郎如此不知所措,小夜面带微笑地走向他说道。

    「说、说个明白?」

    「想必先生今儿个是来找百介老爷的,但看来老爷还得过个半刻才会有空——倘若与次郎先生打算自在此稍候……」

    难道不能让奴家先招呼先生?业已走到与次郎身边的小夜说道。

    「当然不是不可以。但……」

    「唉。这位恩人德高望重,来此造访也有好几人随行,庵内如此狭小,让奴家实在是想待也待不得。说老实话,奴家本应留在屋内招呼来客,但如此情况,实在尴尬。」

    小夜苦笑道。

    的确,若同时有数人进入这栋小屋——虽然与次郎并不知道来者究竟是何许人——想必的确是让人想待也待不得。这心情与次郎是不难理解,不过——

    不过,来者难道不是小姐的恩人?与次郎问道:

    「不留在里头招呼成么?」

    「先生无须挂心。是百介老爷吩咐奴家出来的。」

    「是老隐士吩咐的?」

    小夜突然变得一脸失落,接着才低声回答:

    「其实——奴家并非老爷的远亲。」

    话毕,又垂下了视线。

    「是么?噢,那么……」

    「事实上,奴家乃世间师——即剑之进先生上回提及的山窝之女。」

    「噢?」

    听闻这番话,与次郎益发不知所措。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无怪小夜对四处漂泊者的生活方式知之甚详。

    「直到八岁那年为止,奴家一直与母亲以山野为家,靠猎捕鱼龟度日。但后来母亲亦亡故——母亲身亡时处在深山之中,奴家也不支倒地……」

    几乎要危及性命。说着说着,小夜开始漫步了起来。

    「就在这节骨眼上,遇上了今日来访的这位恩人?」

    「是的——正是如此。承蒙这位恩人善心收留,奴家才得以保住一命。后来——这位恩人扶养了奴家约有半年之久。当时奴家年仅七、八岁,再加上举目无亲,实难独力营生。」

    「后来,才被送到一白翁这儿来?」

    「奴家当时携带的护身符中,有一纸戏作的版权页。」

    就是这个,话毕,小夜自怀中掏出一只旧得发黑的护身符。

    「戏作——?」

    「没错,作者乃菅丘李山。先生可认得这号人物?」

    不认得。

    原来就连博学多闻如与次郎先生者也不认得?小夜开怀大笑道:

    「噢。在下自认并不博、博学多闻……」

    「当然不可能认得。菅丘李山之李与百谐音(注:「百」日文训读为もも,酸桃则为すもも),此名念法依序与介、冈、丘、李、山同音,即山冈百介之化名。其实,就是百介老爷的笔名。」

    「老、老隐士的笔名?」

    这还真是教人大吃一惊。

    「唉,就连与次郎先生都猜不出了,光凭这笔名,根本无从查证究竟是何许人。但奥付上这笔名旁,却还清楚载明『江户桥生驹屋方山冈百介』。生驹屋乃江户首屈一指的蜡烛盘商,当年百介老爷正是这家商号的少东。难道北林藩史上没有如此记载?」

    「这……是否连老爷的出身都有载明……」

    老实说,与次郎已经记不得了。

    「即使如此载明,不过……」

    光凭这几个字,收留小夜的恩人就能找着一白翁的居处?

    隐居于如此陋室,个头这般矮小的老人——难道有这么容易找着?

    哎呀,当年生驹屋可好找了,小夜说道。

    「噢?」

    「维新前,生驹屋就座落于新桥,只可惜如今已改了商号、迁至乡间。当年,百介老爷也住在店内。直到收养了奴家,难再寄宿店内,方才迁至药研堀筑庵定居。」

    「原来如此。」

    与次郎完全不知——原来还有这么段过去。

    「那位恩人不过是为了知道奴家的出身,才找上老爷的。但百介老爷一听闻此事经纬,便执意要收养奴家。」

    当时,老爷就连奴家的面也没见过呢,小夜继续说道:

    「打那时起,奴家便一直寄居老爷身旁。但维新后,人人都得有个身分,百介老爷便将奴家申报为其兄之孙——此兄曾为八王子千人同心(注:幕府时代职制之一,为派驻武藏国多摩郡(今八王子市)之乡士集团,负责武藏国与甲斐国境之甲州口的哨戒与维安),多年前便已亡故。其子于维新时加入幕军四处征战,不幸战殁北方,身后未留下任何子嗣,老爷便将奴家申报为庶子(注:日本旧民法中,为父亲所承认之私生子女)。故此,奴家也勉强算得上是老爷的远亲罢。」

    只不过,毫无血缘关系就是了——话及至此,小夜在路边一株榉树下坐了下来。

    「先生认为,老爷是为了什么收留奴家?」

    「这……或许是老隐士与小姐亡母相识?」

    与次郎也在小夜身旁坐了下来。这才想到,自己就连小夜究竟是什么年纪也不知道。

    即便已有十年以上的交情了。

    山猫回阿银——

    此时,小夜突然说出了这么个名字。

    「噢,小姐指的,可是老隐士叙述往事时常提及的那位御行又市的同伙?」

    曾扮过狐,曾扮过鹭,也曾扮过柳精。

    一个身分如谜的妖艳姑娘。

    一个常在故事中现身的奇女子。

    自一白翁的叙述里,仅听得出这么多。山猫回是个边吟唱义太夫节、边操弄傀儡演出的江湖艺人。由于从没观赏过这类演出,与次郎完全无从想象这是个什么样的技艺。

    奴家之母,似乎就是阿银小姐之女。

    闻言,与次郎一时无法会意。

    「名曰阿蔺。」

    「噢?且慢。小姐是如何……」

    是如何知道亡母叫什么名的——?

    毕竟已是陈年往事了。

    难不成……

    「百介老爷坚称,护身符中那张纸头上的字,是又市先生写的。」

    「又、又市先生写的?」

    「是的。不过仅凭笔迹,或许尚不足以为证。除此之外……」

    老爷还说过,奴家生得与祖母简直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雪白的肌肤、细长的双眼、标致的红唇。黝黑睫毛下的眼角,还泛着一抹红。

    与次郎不禁倒抽一口气。

    「哎哟,先生别用这眼神直盯着奴家瞧好不?活像是看见了什么妖怪似的。奴家是山冈小夜,可不是那山猫回呀。」

    「这、这、真是对不住……」

    与次郎连忙将视线给别开。这下——

    望见有人上了一辆人力车。只见此人身着灿烂豪华的袈裟。

    「噢——来客是位法师?」

    「是的。是鎌仓临济寺的高僧。」

    小夜说道。与次郎回过头来,只见小夜业已起身。自下方仰视她那小小的面庞,自细致的下巴掠过的阳光耀眼得教与次郎不由得眯起双眼,这才想起这位身穿绚目袈裟的僧侣,想必就是小夜的恩人。

    「小夜小姐这位恩人——难道是位法师?」

    「没错。名曰和田智弁大人,是个地位崇高的大寺高僧。」

    就是此人?与次郎再次望向这位僧侣。

    「不,那位是和田智稔大人,乃收留奴家的高僧之外甥。后头那位在随从簇拥下现身的高龄法师——才是和田智弁大人。」

    后头果然有位穿着朴素,但不失高贵的年迈僧侣,前后左右均为年少和尚所包围。这下正准备踏上另外一辆人力车。

    「小姐难道不该上前道别?」

    没事没事,小夜说道:

    「奴家和这位恩人的缘份算不上深,也仅让他收养了半年。」

    果真如此?

    目送众僧成列随行的两辆人力车离开小巷,药研堀这才恢复与次郎熟悉的光景。

    来客甫离去,便有一瘦小人影现身。

    ——原来是一白翁。

    一身墨染作务衣,剃得短短的白发,仿佛一阵风便能将之吹得老远的矮小身躯。

    想必是出来送客的罢。老人先是回过头来,一看见两人,便转过身步履蹒跚地走了过来。

    虽然还是那副枯瘦容貌,但老人今日的模样似乎有那么点儿不寻常。这下,与次郎才想到自己几乎没见过老人步出屋外,甚至就连老人站姿也没见过几回。平日,老人总是蜷着身子跪坐在小屋中的座敷内。

    或许正是因此,才教与次郎感到有点儿不寻常罢。

    一白翁在小夜面前驻足,也不知是何故,先是眼神悲戚地——至少看在与次郎眼中是如此——朝这毫无血缘关系的远亲姑娘凝视了半晌,接着才以不大自然的祥和口吻说道:

    「与次郎先生,欢迎欢迎。不知先生来访,抱歉让先生久候了。」

    「不不,扰您会客,还请老隐士多多包涵——」

    先生可是为了百物语来的?老人说道:

    「不知老夫借给先生的书卷,是否有派上用场?」

    与次郎正欲回答,却发现老人依然朝小夜定睛凝视。

    若不介意,还请先生入屋详谈。这下,一白翁方才低声说道。

    【肆】

    噢?

    原来如此,先生果然独具慧眼。

    没错,正是如此。百物语这东西,其实不过是出教人心生畏惧的戏。与其说是迷信,其实是符合道理的。

    没错。原来与次郎先生也做如是想?

    诸位先生,尤其是揔兵卫先生,不时对正马先生所陈述的西洋知识百般挑剔,但真理其实无东西之分。

    不仅如此,亦无古今之分。凡古人所言、古人所信者,皆不该以迷妄斥之。凡对古人合理之事,对今人亦是合理。或许说明或解释方式略有出入,但水往低处流这类道理,古时如此,如今亦然。即便到了异邦,亦不可能有任何不同。

    只不过,主张所有西洋知识均是崭新、正确,的确有待商榷。

    但凡西洋知识均斥之为无稽,并视陈述者为假洋鬼子而不加理睬,亦是有失公允。不论是古是今,亦不论出自何人之口,凡真理者,均是正确无误。总而言之,所谓天然摄理,本就是无可改变。

    人伦世理,岂可能简单改变?

    是的。

    没错。应是神经过敏所致。

    因此,一如正马先生所言,对真理无须过度拘泥于特定法式。只要效果相同,即便形式有异,亦属有效。

    没错。

    只要原理相同,采任何法式,结果应是大同小异。但诚如正马先生所言,择一众人均可遵循之法则,的确重要。

    即便不知正确法式,但百物语这东西应是广为人知。

    于夜中聚众陈述怪谈,而且须述足百则。

    房内益渐昏暗。

    述足百则将起异象。

    噢,请容老夫更正。

    应是——据传将起异象。

    没错,并非注定将起,而是据传将起。

    正是如此。诚如揔兵卫先生所言,并不会起任何异象。

    仅是口头陈述,岂可能发生任何事儿?不过,就气氛与内心所感而言,与会者的确能产生某种仿佛有异象将起之心境。

    没错。

    任何人均无例外。

    不过是为此而设的戏码。诚如正马先生所言,这规矩任何人皆知。在夜里渐暗的房内聆听接连不断的鬼怪故事,会带来何种情绪,想必任何人均不难想象。

    没错。

    故此,老夫稍早表示这并非迷信,但就某种意义而言,百物语依然是个迷信。不,或许该说,是种借佯装迷信方能成立的戏码。

    先生认为这道理实难理解?

    是的。举例而言——若能确定述足百则将起异象,会是什么样的情况?若能证明述足百则将起不祥灾祸,将会是如何?

    没错。

    诚如先生所言。

    如此一来,任谁都无胆尝试。

    当然要敬而远之。

    欲一窥可怖事物的好奇,绝非出于乐于遭逢危险、灾难、或不幸的心境。观看令人厌恶、催人作呕、令人不忍卒睹之事物的欲望,绝非出于对令人产生不快之事物的喜爱。

    无人乐于观看令人厌恶之物,亦无人乐于遭逢不幸之事。

    凡为人者,皆知自己不想看见或遭逢某些事物。但若能确定不祥后果可以回避,出于好奇,仍可能放胆一试。

    没错。绝对无人勇于正面面对不祥异象。

    顶多只敢偷窥一眼。先是略事窥探,若不愿再观看下去,便能立刻停止。是的,得先确保安全,一窥可怖事物的好奇心方可能涌现。若无法确保安全,对此就该敬而远之,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正是如此。

    若真能起异象,任何人均无胆尝试百物语。

    但若将起异象一说若仅是传言,人们可就乐于尝试了。

    若气氛真的变得过于骇人,便可就此打住,以确保安全。

    没错。故此,并无人知晓真相。不过,凡人通常均视此为不可能,认为此事绝无可能发生,毕竟是毫不合理。但既然有此传说,便教人认为或许不妨一试。

    此即老夫所指的佯装迷信。

    是的。正是如此。

    就连古人,理应也知进行百物语怪谈会绝不至于起任何异象。话虽如此,却仍有此传说。

    没错。

    的确是暧昧不明。

    也不知究竟是虚是实。

    是夜是昼。

    是明是暗。

    是的,正是如此模棱两可,宛如筑罗之海(注:出现在日本中世文学作品中的假想海域,据传位处日本、朝鲜、中国之间)。

    百物语就是这么回事儿。

    没错。故此,百物语书卷所采用之手法,便是反此道而行。

    是的。最初的百物语书卷乃是咄本,即滑稽本(注:咄本为江户时代将流行笑话集结成册的书籍,亦作滑稽本)是也。

    不不,老夫并未将此类书卷借给先生。

    没错没错。内容多陈述幽魂现身、或妖怪出没一类奇谭,再斥之为无稽一笑置之。亦即借世间绝无此事的态度,主动将模棱两可之百物语予以推翻。

    借此,读者得以宣泄心中郁闷。

    没错,读来当然教人心神畅快。

    发现世上既无异象,亦无鬼怪,任谁当然都要安心大笑。

    是的。接下来问世的,则是反此道而行的书卷。

    这可有趣了。

    即便无人尝试百物语,坊间怪力乱神之巷说依然不绝于耳。有人便煞有介事地将此类传说加以详实记载,佯装此类怪谈乃真有其事。哪管此类故事是虚是实,皆拟史实撰法加以记述。没错没错,正如与次郎先生所言,若不如此撰述,读来可就不骇人了。有人便是采用此法,记述连篇百物语逸闻。

    如此一来。

    是的,大致上便是如此。虽知世间绝无此事而欲一笑置之,但尝试百物语,却仍可能碰上令人不寒而栗之异象,甚至可能教人丢了性命。

    这传言究竟是真是假?

    若果真如此,结果将是如何?

    噢,除此之外,此类书卷亦以百物语为题。可见体裁乃拟古传之百物语法式,仅是改口述为笔述,如此而已。

    当然,进行百物语什么也不会发生。而此类书卷中之记述,也均是难判真假。犹如摇摆于虚实之间,究竟是创作抑或实录,根本是无关紧要。

    没错。

    原来先生还记得。

    老夫欲出版者,即此类百物语书卷是也。

    此乃老夫长年之夙愿。不过……

    是的,到头来还是没能如愿。多年间,老夫仅为生计随手写些人情故事、滑稽趣闻、乃至无趣至极的谈情说爱故事,最后流于倦怠,索性封笔。唉。

    年纪轻轻便过起退隐生活,二十数年后,方才惊觉自己年事已高。如今,已是个如假包换的隐居者。

    没错。老夫正是在年届花甲前夕封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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